开展碳足迹核算与披露
2026-07-13 01:18:04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这份重磅文件不仅为中央企业划定了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方向、实施路径与建设标准,更释放出明确信号:绿色低碳不再是企业可选项,而是必答题,更是供应链管理的核心考核指标。
央企的绿色低碳管理标准、碳排放数据统计要求,要逐级穿透到上游多级供应商;
鼓励采信第三方绿色认证结果,包括:绿色产品认证、碳足迹核查、绿电消费认证、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评定。
供应商需系统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ISO 14067),向央企提供准确的碳排放数据,并接受第三方认证。碳数据将直接影响采购决策和价格谈判。
《指引》的出台是国家双碳战略在国资央企领域的深化与落地。自2020年9月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以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1+N政策体系。国资委紧随其后,于2021年底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央企双碳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随着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2024年绿色低碳被正式纳入央企经营业绩考核体系;2025年,央企开始开展供应链碳足迹核算试点。此次《指引》的发布,标志着央企绿色低碳转型正式从自身减排向全链条协同降碳迈进,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从倡议走向了硬性要求。
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供应链网络庞大,涉及上下游企业众多。旨在通过央企的头雁效应,将绿色低碳要求逐级传导至整个产业链,倒逼广大中小企业加快绿色转型步伐,从而实现全社会碳排放的有效控制。《指引》明确要求央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引领作用,健全绿色价值传导机制,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绿色转型。
2026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央企坚持系统部署、适度超前、创新驱动、全链协同的原则,要求中央企业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供应链全过程。
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转型作用明显增强
《指引》要求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供应链全过程,重点聚焦设计、采购、生产、物流与循环四大核心环节,形成全链条、无死角的转型格局。
推行LCA全生命周期评价;优先选用绿色低碳材料;提高再生材料占比;注重模块化、易拆解设计
建立绿色采购清单;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将绿色低碳要求嵌入采购全流程;采信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认证
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升可再生能源和绿电消费比例;优先选择高效节能设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推广绿色仓储、新能源运输、绿色包装;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再制造体系
绿色采购不再只是“鼓励”,而是要求将绿色理念贯穿采购全过程,并逐步形成制度化的采购清单:
建立清单:逐步制定并公开“绿色低碳产品服务评价指标”和采购清单,让绿色采购有据可依、可考核。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表现优异的供应商给予优先合作、价格优惠、增加份额、缩短付款期限等激励;
央企的绿色低碳管理标准、碳排放数据统计要求,要逐级穿透到上游多级供应商;
鼓励采信第三方绿色认证结果,包括:绿色产品认证、碳足迹核查、绿电消费认证、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评定。
绿色低碳能力已从加分项变为准入门槛。供应商必须具备环境管理体系、碳排放数据、绿色认证等基础资质,否则将无法进入或维持央企供应商名录。
央企将根据供应商的绿色低碳表现实施A/B/C/D四级分类管理。表现优异者获得优先合作、增加份额、价格优惠等激励;表现不佳者将被逐步降低份额、暂停采购直至终止合作。
供应商需系统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ISO 14067),向央企提供准确的碳排放数据,并接受第三方认证。碳数据将直接影响采购决策和价格谈判。
为满足央企绿色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投入资金进行设备升级、工艺优化、清洁能源替代等节能降碳改造,短期内会增加成本压力,但长期有助于降本增效。
供应商需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央企报告能耗、碳排放、绿色采购等数据,接受央企的绿色审核和现场检查,合规成本上升。
央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等绿色产品。供应商需加快产品绿色设计、提高再生材料占比、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否则将失去市场竞争力。
资金实力弱、技术能力差的中小供应商若无法快速完成绿色转型,可能被央企供应链淘汰。建议尽早寻求央企技术帮扶、绿色金融支持或专业机构辅导。
已具备绿色低碳能力、持有绿色认证的供应商将获得央企优先合作机会,市场份额和议价能力显著提升,绿色竞争力转化为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