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ESG月度观察(48):碳市场年度重点工作确定碳核算标准完善
2026-03-11 03:22:43

1)国内ESG趋势:2026年碳市场重点工作确定,碳核算基础设施体系健全。2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1],阐明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工作,并部署其他重点行业或企业的排放报告管理工作。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2],提出要完善更好实现环境价值的绿色电力市场,健全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核算机制。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3],共计推荐了7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涵盖了石化、化工、钢铁等13个重点行业。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二版)[4],新增内容覆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等领域的直接排放因子,以及电力消费的间接排放因子。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2025年)名单[5],除新培育的绿色工厂、工业园区外,还包含动态管理调整的工厂与园区名单。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签署政府间《关于延续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的联合声明》[6]。明确双方将继续推进并完善该对话机制,重点围绕能源、产业、能效、循环经济等领域开展政策交流与务实合作。
2)海外ESG趋势:ISSB发布指南进一步推动披露标准有序落地,国际碳市场完成首次碳信用签发。2月24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司法管辖区准备程度评估指南及工具》[7],旨在支持各司法管辖区评估本国/本地区市场对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准备情况。2月2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 (UN Climate Change) 秘书处宣布,依据《巴黎协定》建立的国际碳市场机制已完成历史性首次碳信用签发[8],标志着该机制从制度设计进一步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1)国内ESG产品:2月份被动型基金收益表现优于主动型,环境主题基金表现较好。2026年2月,主动型ESG基金新发行6只,累计发行份额16.61亿元;被动型ESG基金新发行3只,累计发行份额4.02亿元。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2026年2月28日,861只存续超过一月的主动型基金有557只近一月取得正收益,共有520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基准指数。
2)海外ESG产品:2月份被动型基金收益表现优于主动型,被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表现较优。截至2026年2月28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共有1330只,总规模为11385.95亿美元,2月份平均收益率2.18%,本月表现优于主动型基金。其中,被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2月表现较好。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主动型基金共有3191只,总规模为19390.9亿美元。
在本节,我们对国内外ESG政策动态和重要ESG事件进行追踪,把握ESG生态圈的发展趋势。
国内ESG趋势:2026年碳市场重点工作确定,碳核算基础设施体系健全。2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9],阐明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工作,并部署其他重点行业或企业的排放报告管理工作。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10],提出要完善更好实现环境价值的绿色电力市场,健全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核算机制。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11],共计推荐了7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涵盖了石化、化工、钢铁等13个重点行业。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二版)[12],新增内容覆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等领域的直接排放因子,以及电力消费的间接排放因子。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2025年)名单[13],除新培育的绿色工厂、工业园区外,还包含动态管理调整的工厂与园区名单。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签署政府间《关于延续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的联合声明》[14]。明确双方将继续推进并完善该机制,重点围绕能源、产业、能效、循环经济等领域开展政策交流与务实合作。
海外ESG趋势:ISSB发布指南进一步推动披露标准有序落地,国际碳市场完成首次碳信用签发。2月24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司法管辖区准备程度评估指南及工具》[15],旨在支持各司法管辖区评估本国/本地区市场对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准备情况。2月2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 (UN Climate Change) 秘书处宣布,依据《巴黎协定》建立的国际碳市场机制已完成历史性首次碳信用签发[16],标志着该机制从制度设计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资料来源: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中金公司研究部
2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17](以下简称《通知》),阐明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并提出明确标准: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纳入202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此外,《通知》进一步细化其他重点行业排放报告管理工作,补充了平板玻璃、铜冶炼等行业的统计代码,旨在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保障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
《通知》要求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2027年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将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排放量≥2.6万吨的单位纳入碳市场管理,并于2026年10月31日前公布[18]。
在总体推进力度上,《通知》鼓励各省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建设以及监督执法的效率。
►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制定数据质量方案并实施月度存证。其排放数据和报告须按技术规范核查。其中,通知要求各省市分行业按年度制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主要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19]。对于此类重点行业,省级各部门单位需编制2027年数据方案,每月结束后的40个自然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的月度信息化存证。3月31日前报送2025年度温室气体报告,6月底前完成发电行业核查,7月底前完成其他行业核查。
► 配额分配与清缴:配额两阶段发放(预分配+核定),需于年底完成履约;碳市场数据纳入执法,严查弄虚作假。未来将推行免费与有偿并轨配额分配,完善定价环境。要求4月10日前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预分配2025年配额;9月20日前核定配额,9月底前完成发放,12月底前完成2025年配额清缴。
► 其他重点行业:明确石化、化工、建材、铜冶炼、造纸、民航等其他行业排放量≥2.6万吨的单位纳入管理,上述单位须3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并完成核查,并要求编制并报送2025年排放报告,年底前完成核查。
我们认为,《通知》贯彻国家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部署。其核心内容包括完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规范配额分配和清缴,以及将石化、化工等其他行业纳入排放报告管理。通知通过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推动各省市依法依规推进碳市场建设。同时,生态环境部及时细化工作要求,体现了对碳市场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周密组织。建议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强化培训和监督,确保数据真实性和企业履约。总体来看,《通知》为2026年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绿电交易方面,《意见》强调,要鼓励以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省间新能源优先发电规模计划,推广多年期交易合同、聚合交易等多种绿电交易模式。在绿电认证与绿证核算方面,《意见》强调,要全面引入区块链等技术,对绿色电力生产、消费等环节开展全链条认证,并持续强化绿色电力消费溯源,研究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此外,《意见》提出,要对标国际,完善绿色电力标准体系,在绿证应用、核算等方面加强国际沟通对话,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我们认为,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新电池法案等国际贸易政策趋严的背景下,健全绿电交易与绿证核算体系可为出口企业提供可溯源的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增强其产品碳足迹合规性。这将有助于降低相关产品的碳关税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打破绿色贸易壁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图表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完善更好实现环境价值的绿色电力市场的具体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
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清单》)[21],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本次《清单》共计推荐了7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截至目前,四部门已累计发布三批清单,共计推荐111项标准,涵盖了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纺织、轻工、机械、包装、汽车、船舶、电子、通信等13个重点行业。这一系列清单的密集发布,标志着我国加速了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为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推进产业链协同降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明确的依据。
本次《清单》的发布不仅在数量上持续扩容,在覆盖广度与应用深度上也呈现出以下显著亮点:
► 覆盖领域广泛,精准填补关键产业链核算空白。《清单》推荐的73项标准,不仅聚焦于化工、有色、建材等传统高耗能和减排贡献突出的行业,还大量向电子通信、新能源、汽车、家电等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以及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延伸。
► “先行先试”机制成效显著,奠定国标/行标升级基础。过去,各行业产品碳足迹标准架构不一、缺乏可比性。如今,在《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国家标准的统一框架下,团体标准发挥了“先行先试”的灵活优势。通过试点验证,这些团标正加速向更高层级的标准转化。目前,三批推荐清单中已有24项同步立项国家标准(如钢铁、水泥、电冰箱等),15项同步立项行业标准,切实缩短了国标和行标的研发周期,提升了高质量标准的供给效率。
► 深化应用场景,标准成果加速向“商业资产”转化。标准的最终生命力在于应用。官方文件明确指出,这些推荐标准正广泛应用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及碳足迹信息披露。例如,2025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试点的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目录中,大量采信了推荐清单内的标准;中国有色金属行业EPD平台、钢铁全产业链EPD平台等也以此为基座搭建核算模型。由此可见,碳足迹核算已不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实实在在进入了企业的招投标、供应链管理及绿色认证等商业环节。
我们认为,面对日益完善的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产品碳足迹管理已经从企业的加分项正式转变为必修课。在当前的政策与市场环境下,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应对策略:
► 供应链碳管控已成定局,企业需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布局”。随着核算规则的统一,重点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如大型车企、电子制造巨头)将更有依据对上下游供应商提出明确的碳排放限值要求。对于所述73项标准清单覆盖范围内的制造企业,应尽快对照对应标准开展内部产品碳足迹摸底盘查,挖掘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节能降碳潜力,避免因无法提供合规的碳足迹报告而被踢出核心供应链。
► 把握数据资产与核算平台红利,抢占“碳标签”市场先机。目前,政策考虑将适时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纳入政府采购要求。这意味着,拥有低碳足迹并取得认证的产品,将在未来的政府/企业采购和绿色消费场景中享受优先权。企业应积极对接国家及行业级的碳足迹数据库建设,提升自身核算数据的准确性与可追溯性,结合零碳工厂建设与低碳技术推广,构筑产品维度的绿色护城河。
► 以高标准对标国际,破除绿色贸易壁垒。当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新电池法等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步步紧逼。我国通过官方背书形式推荐统一的碳足迹核算规则,最终目的之一是推动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及核算结果的国际互认。对于有出海业务的企业(尤其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通信等领域的企业),应紧跟本批推荐标准的核算方法学,利用中国日益完善的标准话语权,客观、规范地对外披露产品低碳属性,有效应对国际市场上的绿色审查。
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二版)(以下简称《数据库(第二版)》)[22]。《数据库(第二版)》的发布旨在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相关部署,进一步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的数据基础,为各类主体开展碳核算提供更统一、可参考的数据支撑。与第一版相比,《数据库(第二版)》实现大幅扩容,新增和更新291个排放因子,使因子总数增至576个。新增内容覆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等领域的直接排放因子,以及电力消费的间接排放因子。同时纳入粗钢、未锻轧铝等重点产品的碳排放强度数据,提升因子的覆盖面与代表性。
我们认为,《数据库(第二版)》的发布将从三方面产生关键影响:一是为全国碳排放统计核算提供权威、统一且与现行标准衔接的数据底座,显著提升企业与行业碳核算的准确性与效率、降低核算成本,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夯实基础;二是通过提供统一参考口径,减少核算不确定性、提升数据透明度与可比性,促进碳市场公平竞争与健康运行,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完善碳定价机制,从而推动企业更主动开展减排与低碳转型;三是以更准确透明的碳数据支撑金融机构开展碳风险识别与定价,带动绿色投资与产品创新,同时依托开放共享机制提升绿色金融体系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吸引更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2025年)名单
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示了《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2025年)名单》(以下简称《名单》)[23]。《名单》不仅公示了2038家新培育的绿色工厂和128家绿色工业园区,还同步公示了动态管理调整的工厂与园区名单。将131家绿色工厂及3家工业园区正式从国家级绿色名单中移出,并对92家工厂和12家园区进行了更名信息同步。结合此前印发的《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本次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呈现三大核心特征:
► 聚焦重点行业,突出节能降碳导向。本年度评选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8大领域的53个重点行业。在《评价要求》中,“能源低碳化”与“资源高效化”两项指标权重最高,均达到30%,明确要求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或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先进水平。
► 强化动态管理,打破“终身制”。绿色制造名单全面落实“有进有出”的动态考核机制。现有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和工业园区也必须对照新标准进行年度自评价对标。对于连续三年得分处于后5%的现有绿色工厂和园区,将被直接从名单中移出,确保了绿色标杆的先进性与含金量。
► 优化申报流程,切实为企业减负。在申报机制上进行了重大改革,企业和园区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而是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进行自主填报与自评价。这一举措在降低企业申报成本的同时,压实了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核责任,并对数据造假实行“一票否决”与三年禁入的严厉惩戒。
我们认为,此次绿色工厂与工业园区的公示一定程度上也体现我国绿色制造治理逻辑的升级优化,反映审核监管的持续性。此次131家工厂与3家园区的集中摘牌,标志着国内ESG监管已从“鼓励申报”迈向“从严优选”的新阶段,通过引入定期评价对企业绿色制造行为进行长期约束。这一举措表明绿色工厂入选主体需在更高标准下持续达标、持续改进,体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长期主义。同时,新版评价要求将产品碳足迹核算、供应链碳管理、园区绿色微电网与能碳管理中心等内容纳入考核,突出绿电应用与碳排管理的协同性与全面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签署两国政府间《关于延续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的联合声明》
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签署政府间《关于延续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25]。《联合声明》明确双方将继续推进并完善该对话机制,重点围绕能源、产业、能效、循环经济等领域开展政策交流与务实合作,并以进一步落实《巴黎协定》目标为共同指向。该机制于2023年6月建立,并通过设立高级别对线月首次高级别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宣布在绿色转型省州合作、能效、循环经济与资源效率、工业减碳等方面形成一系列成果。本次延续机制的签署,意味着双方将把既有合作从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向制度化、常态化推进。
我们认为,《联合声明》为中德在气候与绿色转型领域提供了稳定的政府间沟通渠道和可持续的政策对接框架。一方面,有利于在能效提升、工业减碳、循环经济等议题上形成更具可操作性的政策互鉴与标准对话,促进技术应用与产业合作;另一方面,在全球气候治理与绿色贸易规则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机制延续释放出“以对话增互信、以合作促落实”的积极信号,为双方在落实《巴黎协定》、推进产业绿色竞争力建设以及降低绿色转型不确定性方面提供了支撑。
海外ESG趋势:ISSB发布指南进一步推动披露标准有序落地,国际碳市场完成首次碳信用签发
2月24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司法管辖区准备程度评估指南及工具》(以下简称为《指南及工具》)[26],旨在支持各司法管辖区评估本国/本地区市场对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准备情况。该套材料强调以“结构化、基于证据”的方式,对市场准备度开展系统审视,覆盖监管与制度基础、报告生态、企业编制能力以及外部支持体系等,从而为监管机构决定规则落地的节奏、范围和实施顺序提供依据,并据此识别能力建设的优先事项。
从内容来看,《指南及工具》将“准备度”拆解为三大相互支撑的维度:生态系统准备度(Ecosystem readiness)、编制者准备度(Prepare readiness)与支持系统准备度(Support system readiness),并进一步细化为多个评估领域(如监管架构与机构基础、报告专业人才与专业服务、信息与数据基础设施、企业成熟度、技能与专项能力、对披露要求的熟悉度与既有报告实践、以及发展伙伴/会计职业团体等支持系统)。其定位是服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监管实施项目相关资源的一部分,与“政策依据”、“路线图开发”等材料配套,帮助各方把准备度评估嵌入路线图设计与执行过程。同时,《指南及工具》提供了来自全球近40个司法管辖区实践的示例。其中,已有19个司法管辖区的相关要求生效,可为后续制定路线图提供额外经验参照。
我们认为,《指南及工具》进一步提升可持续披露标准的可操作性,也为促进监管机构、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各方主体形成统一认知。《指南及工具》为企业与机构提供了可复用的评估框架,能够更清晰地识别数据基础、专业人才、鉴证与监管能力等关键瓶颈,进而优化分阶段实施安排。整体而言,《指南及工具》强化了ISSB在全球落地的一致性与可比性,也为不同发展阶段市场提供了更切实的路径管理方法。但其效果最终取决于各司法管辖区能否把评估结论转化为明确的路线图、配套制度以及持续的能力建设投入。
2月2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 (UN Climate Change) 秘书处宣布,依据《巴黎协定》建立的国际碳市场机制已完成历史性首次碳信用签发[27],标志着该机制从制度设计进一步进入实际运行阶段。此次获批的活动为缅甸清洁烹饪项目,通过发放高效炉具降低家庭室内空气污染、减少对当地森林的压力并实现减排,同时也带来健康与性别赋权等共益。在跨境使用安排上,该项目与韩国的授权参与方协同推进。其中获授权用于韩国的部分减排量可转移至韩国实体,用于韩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并计入韩国的国家自主贡献(NDC),其余部分将由缅甸用于自身NDC。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签发依据巴黎协定规则申请转入第6.4条行用机制,并采用更新的参数与更保守的计算:与旧机制相比,本次核证减排量大约比清洁发展机制(CDM)口径低约40%。项目此前曾在CDM下获得过临时签发,而在转入新机制后,通过更严格的方法学与参数更新来“承接既有投资、同时确保环境完整性”,以保证“每一吨信用真正对应一吨减排”。此外,秘书处也披露目前已有超过165个经东道国批准、从CDM向新机制过渡的项目储备,覆盖废弃物、能源、工业、农业等多个领域,后续有望陆续落地。
我们认为,“首次碳信用签发”的意义不仅在于产生了第一批巴黎协定下的信用,更在于释放了三个信号:第一,第6.4机制开始用实际项目证明其可操作性,有助于把国际碳市场从规则制定转向实际运行;第二,相比CDM显著下调约40%的签发量,反映出新机制在方法学、参数与审慎性上的“从严取向”,有利于提升环境完整性与市场信心,避免高估减排、透支可信度;第三,跨国减排成果转移规则已经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展示了国际碳信用交易与国内碳市场衔接的可能性,为更多国家以更低成本实现NDC提供工具。然而,该机制仍处于早期运行阶段。同时,由于目前已批准的方法学数量有限,意味着信用供给能力仍受约束,市场扩张节奏将取决于后续的规则进一步完善与方法学的持续扩容。
在报告《ESG投资系列(4):ESG策略变迁与产品发展》中,我们引用了GSIA对不同类型ESG投资产品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该统计是基于向包含公募、私募、信托等多类管理人发放的问卷调查,频率较低。鉴于公募产品投资者类别多、范围广、透明度高,在ESG月度观察中,我们将聚焦海内外ESG公募产品,对产品的类型、规模、收益表现等情况做持续跟踪。
从2025年8月开始,我们对国内ESG基金的筛选规则进行更新[39] ,与国内绿色金融政策更新情况同步,吸收国内ESG基金产品发展经验,同时提高“伪绿”策略识别效率。在新的ESG基金产品筛选规则下[40] ,我们按主题将ESG概念基金分为ESG主题、环境主题、社会责任主题、公司治理主题以及泛ESG主题五个类别。
►公司治理主题对应明确关注良好公司治理标的并使用相关因素进行投资决策的基金;
►泛ESG主题主要体现与高质量发展或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国家战略方针,例如“美丽中国”、“一带一路”、“健康中国”等。
国内ESG产品:2月份被动型基金收益表现优于主动型,环境主题基金表现较好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中国存续ESG概念相关的主动型基金共有861只,其中有164只ESG主题基金,87只泛ESG主题基金,26只社会责任主题基金,581只环境主题基金,3只公司治理主题基金。
2026年2月,主动型ESG基金新发行6只,累计发行份额16.61亿元。被动型ESG基金新发行3只,累计发行份额4.02亿元。
在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以“环境”“社会责任”为考量因素的ESG主题投资理念正被更广泛地接受、认可和利用, ESG主题基金产品稳健发展。目前,国内基金以环境主题基金为主,主要受新能源板块驱动。主动产品中,偏股混合型是主要投资方式。
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2026年2月28日,861只存续超过一月的主动型基金有557只近一月取得正收益,共有520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基准指数。
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2026年2月28日,190只存续超过了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近一月共有167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共有68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
近两年来,陆续有不少宽基指数修改编制规则,将ESG评价结果纳入筛选条件,即在样本空间中剔除ESG评级靠后的股票。此类指数与ESG基金定义有一定区别,主要体现的是市场指数编制对ESG机制的考量,一定程度上也反映ESG评级重要性与普及度的上升。因此,我们在ESG投资的月度跟踪中纳入对此类指数的观察,为投资者展现更完整的ESG投资生态。
注:1.统计口径仅包括直接跟踪该类指数的资金规模,未包括指数增强产品。2. 数据截至2026年2月28日。
海外ESG产品:2月份被动型基金收益表现优于主动型,被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表现较优
截至2026年2月25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主动型基金共有3191只,总规模为19390.9亿美元,2月份平均收益率1.7%。其中根据主题分类,基金产品主要以泛ESG主题为主,规模达到11050.89亿美元,ESG主题基金规模达到2431.39亿美元,环境主题基金规模达到5638.77亿美元,社会责任主题规模达到269.84亿美元。
截至2026年2月25日,海外主动型ESG基金2月份平均收益率1.7%。其中,主动型ESG主题基金2月表现较好,月平均收益1.97%。今年以来,海外主动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为3.67%。
截至2026年2月25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共有1330只,总规模为11385.95亿美元,2月份平均收益率2.18%。其中根据主题分类,基金产品主要以ESG主题为主,规模达到5166.25亿美元,泛ESG主题基金规模达到4216亿美元,环境主题基金规模达到1710.18亿美元,社会责任主题基金规模达到293.53亿美元。
截至2026年2月25日,海外被动型ESG基金2月份平均收益率2.18%。其中,被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2月表现较好,月平均收益2.37%。今年以来,海外被动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为6.12%。
[28] 原ESG基金筛选规则详见我们于2021年9月发布的《ESG投资系列(4):ESG策略变迁与产品发展》。[29] 国内公募ESG产品统计口径:筛选基金名称或投资策略中包含“ESG”、“新能源”、“环保”、“绿色”、“低碳”、“社会责任”、“可持续投资”、“一带一路”、“美丽中国”等与ESG概念或国家战略密切相关的相似关键词的基金,统计时对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合并计算。
本文摘自:2026年3月9日已经发布的《ESG月度观察(48):碳市场年度重点工作确定,碳核算标准完善》
本公众号不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本公众号只是转发中金公司已发布研究报告的部分观点,订阅者若使用本公众号所载资料,有可能会因缺乏对完整报告的了解或缺乏相关的解读而对资料中的关键假设、评级、目标价等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订阅者如使用本资料,须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及解读。
本公众号所载信息、意见不构成所述证券或金融工具买卖的出价或征价,评级、目标价、估值、盈利预测等分析判断亦不构成对具体证券或金融工具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投资建议。该等信息、意见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具体投资的操作意见,订阅者应当对本公众号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评估,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金公司对本公众号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时效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公众号所载资料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中金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本公众号仅面向中金公司中国内地客户,任何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订阅者,敬请订阅前自行评估接收订阅内容的适当性。订阅本公众号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中金公司不因任何单纯订阅本公众号的行为而将订阅人视为中金公司的客户。
本公众号仅是转发中金公司已发布报告的部分观点,所载盈利预测、目标价格、评级、估值等观点的给予是基于一系列的假设和前提条件,订阅者只有在了解相关报告中的全部信息基础上,才可能对相关观点形成比较全面的认识。如欲了解完整观点,应参见中金研究网站()所载完整报告。
本资料较之中金公司正式发布的报告存在延时转发的情况,并有可能因报告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资料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或价值走势可能受各种因素影响,过往的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中金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资料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中金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资料意见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金公司可能与本资料中提及公司正在建立或争取建立业务关系或服务关系。因此,订阅者应当考虑到中金公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资料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与本资料相关的披露信息请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