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策智库洞察:关于统筹推进我国产品碳足迹数据主权建设与应对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的报告时间
2026-06-01 22:15:21

来源:屿策智库专家刘子扬(江苏师范大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碳足迹专委会委员、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全生命周期绿色科技分会专家、清华大学科研助理
摘要全球气候治理正发生深层结构性变革。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从单纯环保政策工具演变为国际贸易规则和产业控制的重要抓手。2026年,作为我国“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CBAM结束过渡期并进入实质征收阶段,我国产品出口面临前所未有的绿色贸易壁垒挑战。
当前,全球绿色贸易壁垒已进入实战期。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经济体正围绕低碳标准、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LCA)和碳数据透明度加速建立新型制度门槛。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标准设置和碳数据控制,实现产业链的主导权和价值链分配的战略性优势。我国出口产业中,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组件为代表的“新三样”,以及钢铁、铝材、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正面临碳关税成本和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压力的双重考验。
1.数据受制于人:我国企业在碳足迹核算中依赖国外商业数据库(如瑞士Ecoinvent),使用的中国电网缺省排放因子滞后于我国清洁能源实际并网情况。根据各省电力平均碳排放因子(2023年数据),企业在不同省份的电力使用
undefined 图1:2023年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
2. 供应链传导失真与数据安全:范围三核算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详细能耗、物料配方和工艺参数,增加中小微企业合规成本。较多中小企业负责人表示碳核算与数据交换已成为出口合规的主要阻碍。缺乏可信数据流通机制可能导致产业链核心机密泄露,威胁产业链安全与韧性。
3. 方法学与国际规则话语权不足:我国企业在国际碳足迹核算中仍多为规则适应者,底层方法学输出权不足,不利于中国标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实现互认。
undefined 建设国家级生命周期评价数据库: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将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作为战略数据基础设施,打通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数据孤岛。计划年内完成覆盖百大行业核心产品碳排放因子库,并建立高频动态更新机制。
undefined 构建兼顾溯源与数据安全的数字碳管网络:依托隐私计算和联邦学习技术,开发分布式碳足迹核算平台。通过可信执行环境与“可用不可见”技术,实现上游敏感数据本地隔离,保障链主企业宏观核算需求和供应链数据安全。为保障供应链核心数据安全,同时满足链主企业宏观核算需求,可通过隐私计算与联邦学习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见图2)。
undefined 推动国际标准互认:发挥我国新能源等领域产能优势,制定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的中国标准,并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多边互认,提升中国智造在国际绿色贸易规则中的话语权。
当前欧美国家围绕绿色贸易规则的制度设计,已经明显超出传统环境治理范畴,开始呈现产业竞争工具化、规则金融化、数据资产化的新趋势。欧盟CBAM虽然名义上以防止“碳泄漏”为核心目标,但实际上已经与其产业政策、能源战略和制造业回流计划形成深度联动。
从欧盟产业政策逻辑看,其本质在于通过碳成本重构全球制造业成本体系,提升本土工业竞争力。特别是在俄乌冲突后,欧洲能源价格长期高位运行,传统制造业竞争力持续削弱。通过建立碳关税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外部低成本制造业优势,缓解欧洲工业资本外流压力。
美国方面,则更多通过《通胀削减法案》(IRA)推动本土绿色制造体系重建。其核心特点并非直接征收碳关税,而是通过补贴、税收抵免、本地采购比例等方式构建“绿色产业保护体系”。美国新能源产业政策已经呈现明显的“安全化”倾向,即将新能源供应链、关键矿产、动力电池等纳入国家安全框架。
对于我国而言,这意味着未来国际竞争中将逐步形成“绿色规则+产业补贴+数据壁垒”三位一体的新型贸易体系。我国传统依靠规模、成本和供应链效率形成的竞争优势,正在面临规则层面的重新塑造。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未来国际碳规则很可能从当前重点覆盖的钢铁、水泥、铝材等高耗能行业,进一步向终端工业制成品延伸。新能源汽车、储能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装备等领域未来都有可能被纳入更严格的全生命周期碳核算范围。
一旦相关趋势形成规模化扩散,未来国际贸易竞争的核心,将不仅是产品价格和质量,而是“产品附带的碳数据能力”。产品本身将逐步演变为“实体制造+数字碳标签”的双重组合。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当前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仍然存在几个较为突出的结构性问题。
首先,部门之间的数据协同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当前能源、工业、交通、海关、物流等领域数据仍然分散在不同部门和不同平台之间,缺乏统一标准和统一接口。部分行业虽然已经建立试点数据库,但在数据口径、更新频率、区域参数等方面差异较大,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高精度核算体系。
其次,地方政府和企业对于碳足迹工作的认识仍存在偏差。一些地方仍将碳足迹管理简单理解为环保考核问题,没有充分认识其背后的国际贸易竞争和产业安全属性。部分企业则更多将其视为“合规任务”,缺乏主动建设自身碳数据能力的战略意识。
再次,我国在国际规则体系中的参与深度仍显不足。当前国际主流数据库、核算标准、认证体系仍主要由欧美机构控制。部分国际机构在产品核算过程中,对中国能源结构改善、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等实际情况反映不足,但由于其掌握国际认证话语权,导致我国企业只能被动接受。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我国产业数字化体系与碳核算体系尚未真正融合。大量制造企业虽然已经推进数字化改造,但生产数据、能源数据和碳数据之间仍未实现有效贯通。未来若不能实现工业互联网与碳核算体系协同发展,我国在绿色制造竞争中可能面临“制造能力领先、数据能力滞后”的风险。
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将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纳入数字中国、制造强国和双碳战略统筹推进。
一是加快建立国家级产品碳数据基础设施。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建立国家级碳数据协调机制。围绕重点行业形成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参数体系和统一更新机制。
二是推动国家级产品碳数据库尽快形成国际影响力。当前国际主流数据库对我国能源结构变化反映滞后,本质上反映的是国际数据主导权缺失问题。建议尽快形成覆盖重点产业链的本土数据库体系,并积极推动国际认证机构采用中国参数。
三是加快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体系。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装备、高端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基于隐私计算和联邦学习的国家级数字碳管网络,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避免核心商业数据在国际认证过程中外流。
四是推动工业互联网与碳足迹体系融合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将生产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与碳核算系统一体化建设,提升产品碳数据实时采集和动态核算能力。
五是加强国际规则参与能力建设。建议支持国内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和国际数据库体系建设,在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等优势领域率先输出中国方法学。
六是将产品碳足迹合作纳入“一带一路”绿色合作体系。通过标准互认、数据库共享、联合认证等方式,逐步扩大中国标准在新兴市场国家中的影响力。
总体来看,未来国际竞争中,碳足迹体系已经不仅是环保治理工具,而正在演变为新的产业竞争体系、贸易规则体系和数据治理体系。
谁掌握底层碳数据,谁就掌握未来绿色贸易规则的话语权;谁率先建立可信、安全、动态更新的数字碳体系,谁就能够在全球产业链重构过程中占据主动。
面对新型绿色贸易壁垒,我国既不能停留在传统减排治理思维,也不能仅以企业合规角度被动应对,而应从国家数据主权、产业安全和国际规则竞争高度统筹推进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